出口提单发放流程

操作时间:船开当天,理货资料核对无误后

具体步骤:
1
、客户于船开前两天提供该船名航次下提单确认,出口操作收到后及时将其录入系统,反馈给客户,根据提单确认样本出具提单。
2
、船开理货资料收到后,出口操作仔细核对理货资料,件数、毛重、体积以理货资料为准。 
3
、电子电放提单由我司商务发送给对应的客户(电子电放提单协议中提供的邮箱地址为准)部分特殊要求的客户(如贴唛,正本提单等)仍需要来我司提供申领工作联系单来我司现场领取。
4
、正本提单由我司商务前台审核客户提供的正本B/L 申领工作联系单,并审核该客户是否为买单客户(包括运费、附加费及各种操作单证费),若为买单客户,客户需先至财务部交费后领取提单;若为协议客户,则直接安排正本提单发放给客户(特殊通知除外) 
特别注意:
对于日本线,若目的港舱单已发送,则收货人、发货人及卸货港不能更改,也不能分单/并单,而件数、毛重、体积在客户清关前能改,但需要与日本代理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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